2016年进入汛期以来,全国普降暴雨,强降雨更是将武汉等城市变成了海洋。据《新京报》2016年7月4日报道,截至7月3日,全国已有26省(区、市)1192县遭受洪涝灾害,受灾人口3282万人,因灾死亡186人、失踪45人,倒塌房屋5.6万间,直接经济损失约506亿元。7月5日晚,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通报称,6月30日以来,长江中下游五省各类堤防共发生险情733处,其中长江干堤3处,其他堤防730处,累计投入抗洪抢险人力154万人次。特大洪灾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对长江堤防工程的关注。
一、长江堤防工程
长江堤防工程主要是指长江流域的防洪工程体系,以长江中下游为主。长江中下游堤防总长3万余公里(长江干堤约3600 公里,支、民堤近3万公里),分布在12.6万平方公里的湖泊、水网、平原区,横跨湘、鄂、赣、皖、苏、沪等六省(市),是长江最古老的防洪工程和基本防洪设施,是长江防洪体系的基础。表1所示是20世纪80-90年代建设的长江重点堤防工程。
二、长江堤防工程建设
历史概览
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,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,干流流经11个省(区、市),居住着全国约三分之一的人口。几千年来,勤劳的中华民族不断与洪水搏斗,一段段堤坝记录了中华儿女治理长江,与洪灾抗争的历史。在此,以标志性事件为基础,将长江堤防工程建设分为六个历史时期(如表2所示)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前,在传统中国社会,长江堤防建设主要以人民自发修垸防洪、政府补助鼓励为主;国民党统治时期,因政局动荡,长江堤防工程建设比较散乱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爆发特大洪灾,为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第二个历史时期,在新政府领导下,沿江人民发扬自力更生、艰苦奋斗的精神,重点以防范1935年的洪水为标准,加高加固了长江大堤,开创了沿江堤防工程建设的新纪元。
1954年特大洪灾到1980年水利部提交《关于长江中下游近十年防洪部署的报告》,是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第三个历史时期。其间的主要建设工作是:以1954年的洪水位为标准,进行大堤维护;在苏联专家的参与指导下,出台《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规划要点报告》;葛洲坝(600068,股吧)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开工建设。
1980年至1998年特大洪灾,为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的第四个历史时期,其间的大事主要有:水利部提交《关于长江中下游近十年防洪部署的报告》,通过《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(1988年修订)》,兴建三峡工程等。
1998年至2008年国务院通过《长江流域防洪规划》,为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第五个历史时期,这是长江堤防建设快速发展的十年,汲取1998年特大洪灾的教训,中央投入大量的资金对长江堤防工程进行建设,同时沿江各省市区也投入巨资,修建长江堤防工程。
2008年至今,为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第六个历史时期,长江堤防工程建设也进入了新的建设时期。从表2可以看出,2008年到2012年,两年左右便出台一个长江流域相关规划,这表明长江堤防工程建设更具有规划性和前瞻性。
三、长江堤防工程腐败案件
目前,较少有关于长江堤防工程腐败状况的统计数据或报告,笔者根据媒体的零星报道,剔除其中重复的案例,整理了近年来与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相关的腐败案例,如表3所示。
综合上述案例,可以看出,长江堤防工程腐败具有以下特点:
1.腐败危害严重。长江堤防工程,是一个“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”的工程。工程一旦出现腐败,致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,将直接危及成千上万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从今年洪灾致死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,也可窥见堤防工程腐败的危害。同时,长江堤防工程腐败,也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。
2.涉案金额巨大。从上述披露涉案金额的案例来看,最少的也有90万元,一般都在几百万元、上千万元。剔除重复的三个项目,披露涉案金额的8起案例共计涉案3365.51万元,平均每个项目(《新京报》披露的5个标段按5个项目计算)涉案金额约336.551万元。
3.腐败窝案较多。窝案即群体性腐败,上述案件中,披露涉案人数的有4起,这些案例带有明显的群体性,涉案人员有组织地伪造各种材料。同时可以看出,一些施工企业明显是有组织性地行贿、编造虚假材料套取资金,这必然是群体性的腐败。
4.案件关系复杂。长江堤防工程作为水利工程,一般涉及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验收单位、总承包企业、分包企业、招投标等诸多单位和环节。因此,案件关系较为复杂,乃至于上述部分案例是在2003年审计署对长江堤防工程建设进行审计时,才发现相关线索并进行查处的。这也是堤防工程腐败案件人员多、窝案多的因素之一。
5.涉案人员较多。从上述披露涉案人数的4起案例可以看出,涉案人员分别为6人、30余人、158人、23人。长江堤防工程建设复杂、周期长、涉及面广,一旦出现腐败,必然人数众多。另外,从案例中可以看出,堤防工程建设这类水利工程,一旦出现腐败,涉及的政府官员职位较高,案例中有4人为厅级官员。